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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流程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名律网     2023-03-31 09:44:4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在治疗终结后,委托人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委托评定伤残等级;


【资料图】

2、鉴定机构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

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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